加入短剧交流群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5日, 区域:西湖
1. 推出文艺发展资金,扶持重大题材主题创作,重点聚焦院线电影、网络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网络微短剧、综艺、网络综艺等类别,最高补助500万元。
2. 西湖艺创小镇推出“微短剧十条”政策包,原创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微短剧并公开发行播映的,每部给予1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80万元。
3. 成立浙江省首个微短剧审查分中心。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6P-_D4rBwr-iZ5BmBdDbA

上一篇:《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申报福建省“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生产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推进“跟着微短剧去旅行”主题创作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