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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跟着微短剧游齐鲁”创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4日, 区域:山东
1. 建立重点剧目目录和跟踪指导机制,对优秀作品予以大力支持和重点推荐;
2. 进一步提高审查效率,压缩审批时限;
3. 对“跟着微短剧游齐鲁”主题优秀微短剧,通过事前扶持、事后奖补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资金支持;
4. 支持制作主体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微短剧创作生产和进行题材体裁创意等方面的创新,支持北方微短剧影视基地(青岛藏马山)建设;
5. 省、市文旅有关部门积极协助制作机构与文旅资源精准对接合作,探索建立制作机构与国内重点网络视听平台联系机制。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vWp_WmDQqckOZdwKIYO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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