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促进微短剧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试行)》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5日, 区域:上海
1. 提出9条硬举措,力争3年内推出300部以上精品微短剧,培育壮大10家行业龙头企业。
2. 每年将统筹设立5000万元的上海网络微短剧产业引导经费,其中市级资金将重点用于推动微短剧精品创制、模式创新、国际传播等方面,单个项目最高扶持资金可达300万元。
3. 推出“繁花计划”,支持一批紧扣时代脉搏、凸显上海特质的微短剧项目;“出海计划”,支持拓展微短剧的多语种海外市场;“优才计划”,为相关人才提供租房补贴、人才公寓、落户上海等各项支持;“保障计划”,探索建立区级内容审查服务中心。